外資企業變更企業名稱
上海外資企業變更企業名稱所需材料:
一 、申辦條件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企業名稱應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 。
二 、辦理程序
1 、外商投資企業按審批權限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變更企業名稱的申請材料 。
2 、商務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予以批準的 ,換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不予批準的 ,書面說明原因 。
三 、申請材料清單
1 、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及修改合同 、章程相應條款的申請報告 ;
2 、企業原批準證書 、營業執照復印件 ;
3 、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關于變更企業名稱及修改合同 、章程相應條款的決議 ;
4 、股東會或董事會成員名單 ;
5 、企業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修正案(獨資企業無需提供);
6 、企業投資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
四 、辦理時限
商務主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