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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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體制下 ,企業(包括公司)是市場競爭中平等的主體 ,都要遵循市場競爭規則來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而市場競爭規則就是優勝劣汰 ,通過競爭來形成產品的價格即市場競價 。這些要求企業包括公司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經營 、自負盈虧 、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經濟實體 。因此 ,國家必須切實賦予企業包括公司獨立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
應該賦予公司哪些權利,這是由公司的性質 ,公司的基本職能所決定的 。歸納起來 ,公司應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自主權 。
自主供應權 。“供應”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準備過程 。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 ,任何公司都必須全部或部分地從其他企業 、社會組織中取得自己生產所需的物質條件 。公司的自主供應權就是指公司應有權根據自己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 、燃料 、動力 、技術裝備等選擇供應單位 、購置時間、品種 、價格 、數量與質量 。
自主生產權 。“生產”是公司的直接生產或加工過程 ,自主生產權就是指公司有權根據其自身條件和市場競爭 、供求情況 ,謀劃自己的戰略,制定自己的生產經營計劃,指揮自己的生產過程和決定擴大自己的再生產過程 。
自主銷售權。“銷售”是公司的商品或勞務的價值實現過程 ,公司要在這一過程中通過讓渡其使用價值 ,實現商品價值 ,取得好的經濟效益(高的利潤),就要求公司必須有權根據市場供求狀況 ,制定銷售戰略和商品或勞務的價格 ,有權自主地開拓市場 、提供顧客所需的商品或勞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