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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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國有企業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如下:
1、完成清產驗資 ;
2 、有明確的出資者 ;
3 、經占出資額2/3以上的出資者同意 ;
4 、凈資產不得低于總資產的30% ;
5 、最大股東出資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75% ;
6 、參加社會養老 、失業保險 。
此外 ,還規定某些生產特殊產品的企業改建為公司時,必須是國家獨資公司 ,這些企業是:
1 、從事機密尖端技術研究、生產的企業 ;
2 、以生產軍工產品為主的企業 ;
3 、特殊礦產資源企業 ;
4、承擔國家重要戰備物資儲備任務的企業 ;
5 、市政公用事業的企業 。
也就是說 ,以上這些類型的企業,不準改建為多個股東的股份公司 。
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中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的暫行規定 。其中 ,既明確了重點支持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領域,也明確了暫不能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領域,還明確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國家必須控股的領域 。
暫不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領域 。目前暫不能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領域有:
1、涉及國家安全 、國家秘密的領域 ;
2 、軍工生產 、科研項目 ;
3 、空中交通管制系統 ;
4、郵電部系統郵電通訊業務經營企業 ;
5 、冶金礦山開采 、化學礦山開采;
6、涉及具有戰備意義的稀有 、貴金屬開采 ;
7 、黃金開采及冶煉 ;
8 、我國特有的珍貴畜禽品種和牧草品種繁育及獸用生物制品制造 ;
9 、重點保護的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 ;
10 、森林資源及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建設 ;
11 、從事基礎性 、公益性的地質礦產單位;
12 、會計師事務所:
13 、律師事務所 ;
14 、證券交易所 ;
15、國家規定的其他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