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有權分散股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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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是同時集中在少數人的手里 ,那么現代公司的所有權則是分散在大量的股東手里 。某些國家的《公司法》規定 ,至少需要有7-12名以上的股東發起 ,才得成立公司。一家現代上市公司的股東數量常常是數以萬計的 。這些人數眾多的股東可能屬于不同的社會階層 ,從事著不同的職業 ,也可能分散居住于全國各地乃至于世界各地 。由于股東數量龐大 ,即使單純從技術的角度來看 ,由眾多的股東直接控制和管理公司已經成為不可能的事。同時 ,現代公司經營管理的復雜性和激烈的市場競爭 ,對經營管理工作本身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今天,不具備相當的經營管理知識和技能,就不可能領導一家現代公司 。股東作為公司的所有者 ,并不見得人人都具備領導現代公司的能力與素質 。許多股東 、特別是為數眾多的小股東 ,他們作為股東投資的目的,并不是為了管理和控制公司 ,而只是為了分享公司紅利 ,使自己的投資增值 。在證券市場高度發達的條件下,許多人投資公司股票的目的甚至不是為了分享公司紅利 ,而是為了從公司股票價格的漲落波動中投機套利 。這樣 ,股票投機者之類的股東對公司的領導權就更不關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