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職能目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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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時間 。目標時間即組織實現目標所需要的時間,對目標時間的安排應考慮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目標制定不僅要考慮當前 ,而且要考慮將來 ,應具有行動時間長短不同的目標,一般分為長 、中 、短期目標 。二是不同時間的目標應具有階段連續性 ,即分階段的短期目標是逐步實現中期目標的基礎 ;而分階段的中期目標又是逐步實現長期戰略目標的基礎 ,為此 ,應把短 、中 、長期目標互相銜接起來 。
目標結構 。公司的總體目標必須分解為各個部門各個層次的目標 。如果某個部門的目標不能實現 ,可能會危及到別的部門的目標乃至公司總目標的實現 。
與公司經營相關的不同社會集團都關心公司的經營,但它們的期望和利益可能是相互矛盾的 。在確定目標的過程中,必須看到這些利益集團的重要性 ,計劃必須考慮和體現它們的利益并把它們結合起來 。
目標的共同性 。目標只有被職工所了解和理解 ,并且真正作為自己的目標,而不是上級或管理者單方面的目標時 ,才會成為強大的激勵力量 ,才會帶來好的 、更有效的成果 。為此 ,在制定目標時 ,每一級管理者都應和下級進行充分的協商,使之參與制定自己所屬的工作群體(部門 、科室 、班組)的目標,并在上級的指導下 ,制定自己的工作目標 。這樣 ,可以增強下級管理人員和職工對公司和上一級組織目標的理解和認同 ,更好地把組織目標和個人目標結合起來 ,使每個管理人員和職工都為實現共同的目標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