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公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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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世紀公司起源到15世紀末期這一漫長的時期 ,公司在組織上 、規模上 、經營上都不斷向前發展了 ,如12世紀熱那亞人為對塞浦路斯島進行海上大遠征 ,曾經通過一個被稱為“Maone”的組織進行籌集資金 ,這個組織就是一個為了征服和展這個島嶼的一個股份信托企業 。意大利在文藝復興時期 ,企業組織的主要類型是合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前者通常用于一次性交易、礦藏勘探或冒險事業 ,后者則主要為工商業公司設計和使用 。當時許多大公司是一種組織緊密的合伙企業 ,在這種企業中 ,一個有著大量資本的人同一個力量和資本較小的人合伙 。這種合伙企業有時成為一種聯合投資信托公司或控股公司 。在合資企業中各企業主只負有限責任 ,合資企業向政府申請獲得營業執照后就分成各股 ,每個股東按比例地分攤企業的費用和分享利潤 。盡管這一時期公司的發展迅速 ,顯現的特征也日漸清晰 ,但受公司組織不穩定和公司規模的局限 ,這一階段的公司還處于幼稚 、原始狀態 ,因此 ,可稱這一時期的公司為原始公司 。
原始公司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沒有明確的公司法律規范 。依法成立是公司的一個重要特征 ,而原始公司在合伙內容 、經營范圍 、分配方法等一系列方面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 。
(2)組織上的合伙性 。原始公司具有明顯的合伙性 ,合伙企業是企業組織形式發展中的一種 ,它與現代意義上的股份公司相去甚遠 。由合伙性所帶來的是責任無限性和投資短期性,原始公司組成往往是為了一次或幾次交易 ,當完成交易后公司就終止了 。
(3)組織上的不穩定性 。原始公司的合伙性決定了公司受合伙人變故影響大 ,受投資短期性影響大 ,容易夭折 ,造成組織上的不穩定 。
(4)企業規模的局限性 。具有合伙性質的原始公司雖然比獨資企業能多籌集到資金 ,使企業規模能比獨資企業大 ,但責任無限的風險畢使所籌集的資金有限 。同時受當時生產力水平的限制 ,企業規模水平也不會很大 。
(5)形式多樣性 。合伙企業是原始公司的主要組織形式 。除此而外還有合資 、代理等 ,也不排除諸如在十字軍時期的意大利熱那亞組織的真正的商業公司 ,它被認為是真正的股份公司。在具體形式上更是多種多樣 ,但它與現代公司的多樣化不是同一含義。
(6)數量上的有限性。從現有資料上看 ,原始公司的數量很少 ,在當時并沒有成為大量的 、普遍的 、占主導地位的經濟組織形式 。
原始公司有如此多的原始性 ,但并不能據此而否定原始公司的重要性 ,它是公司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特定的歷史形態 ,沒有原始公司的發展,就沒有近代公司和現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