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公司在創立之中 ,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 ,即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采取相應的步驟逐級申辦 ,直至政府授權部門批準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 ,頒發營業執照為止 。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例,現代公司設立的基本程序是:
一 、籌備
設立公司時 ,首先要確定發起人 。由發起人協商一致簽訂設立公司的協議 ,承擔設立公司的責任 。在發起人的全部出資經過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證后 ,由全體發起人推舉或共同委托一個在當地注冊的發起人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 。在提交申請之前,發起人必須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成立公司籌備工作組 ,負責整個公司組建工作中的決策及與各方面的協調 、聯絡工作 。
(2)聘請股票上市與發行的咨詢機構。這種機構有比較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比較熟悉股份制規范化的要求 ,能參與制定公司的組建方案制作有關申報材料 ,解答企業在申辦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專門問題,能使企業全套申報材料規范 、符合要求 ,確保質量 ,有利于審批通過 。
(3)選擇一家信譽良好 ,有證券業務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 ,對企業前三年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
(4)選擇一家公正 、客觀并有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資產評估機構 ,在通過審計的基礎上進行資產評估 ,并將資產評估結果交給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予以確認 。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結果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予以確認 。
(5)選擇一家資信好 、服務周到 、實力雄厚的承銷機構來制定股票承銷方案 ,并按規定格式編制招股說明書 。
(6)聘請一家有證券業務許可證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 ,對公司設立過程中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出縣法律意見書 ,協助起草公司章程 ,保證整個工作的合法性 。
在完成上述一系列準備工作之后 ,發起人即可整理編制全套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交有關公司設立的申請文件 ,并正式提出申請 。
二 、報批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的設立必須報請政府授權的部門審批 ,其工作步驟是:
1.提交申請書
設立公司以其主營范圍確定它的行業主管部門 ,按行業歸口要求 ,發起人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設立公司的申請書 ,力爭獲得主管部門審核和批準 。如公司設立中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報批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 、外商投資項目和其他需要經政府批準的事項,應辦理相應的報批手續。
2.審批
政府授權部門在接到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及發起人提交的申請材料 ,包括設立公司的協議書 、經營估算書 、公司章程、資產評估報告 、驗資報告 、招股說明書等后 ,進行審查,提出批復意見 。對外商投資股份達到25%以上的公司 ,除政府授權部門審批后,還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部審查同意 ,由其核發批準證書 。
3.辦理籌建登記手續
經政府授權審批公司設立的部門批準后 ,發起人自批準之日起30天內到同級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籌建登記手續,發起人提交的各項文件必須用中文書寫。在發起人各方認為需要時 ,可商定再用一種外文書寫,但以審批生效的中文文本為準 。
三 、募股
公司設立申請獲準后,發起人以書面形式認定公司章程規定的股份,應繳納全部股款 。以實物、工業產權 、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抵作股款的 ,應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須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本的股份公司 ,應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及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經批準后 ,方可發行股票。
四 、召開創立大會
公司股份在籌足并完成繳款后 ,必須經過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同時 ,發起人應在30天內召開創立大會 。創立大會應當事先提前15日通知全體認股人 ,或者予以公告 ,并在代表股份總額二分之一以上的認股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時方可召開 。創立大會若達不到法定股份的認股人出席時 ,應延期20天舉行 ,并再次通知未出席會議的股東 。
創立大會的職責是:審議發起人關于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 ;通過發起人擬定的公司章程;選舉公司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 ;對公司設立的費用進行審核 ;對發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財產作價進行審核 ;對發生不可抗力或者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公司設立的 ,可以作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 。
創立大會對上述事項作出決議 ,必須經過法定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
五 、注冊
創立大會后30天以內 ,公司董事會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并報送下列文件:
(1)注冊登記申請書 。
(2)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
(3)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
(4)公司章程 。
(5)籌辦公司的財務審汁報告 。
(6)董事會 、監事會成員姓名及住所 。
(7)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住所 。
(8)驗資證明 。
(9)其他要求的文件 。
公司登記機關在接到公司設立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對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 ,予以登記注冊 ,并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公司即獲得法人資格 ,正式宣告成立 。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成立后 ,應在指定的報紙上予以公告 。
如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 ,應當符合股份公司設立的條件,并按照上述設立程序辦理 ;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經批準變更為股份公司時 ,折合的股份總額相當于公司的凈資本額 ,如需增加資本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 ,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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