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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的含義及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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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理是董事會委任的股份公司最高經營業務的負責人 ,是依公司章程規定常設的經營決策執行人 。一個公司可有1人或數人擔當經理 ,當有數名經理時 ,應以1人為總經理 ,其他人依次為副總經理 、部門經理或副經理 。總經理在董事會的授權下,是經營業務執行機構的最高行政首長,執行和實施董事會決定的各項經營方針 、政策、決策及策略,全面負責公司經營業務的具體開展 ,創造公司最佳業績 。其他經理人員協助總經理工作。在現代公司中 ,由于經理們職業化 ,具有管理才能和業務專長 ,具體負責公司的日常事務 ,能夠更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經理水平和競爭能力,因此,董事會選聘優秀的經理對公司來講尤為重要 。


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的 ,他應對董事會負責 ,在董事會決定的授權范圍內 ,行使下列職權:


     (1)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經營業務活動 。


     (2)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和決策 ,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全提出報告 。


     (3)擬定公司的發展規劃 、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以及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經董事會批準后,力求貫徹落實 。


     (4)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 、財務主管和其他高級職員 ;任免和調配公司各管理部門的負責人 、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


     (5)制定對本公司職工的獎懲 、升降級 、聘任 、招用 、解聘 、辭退等基本管理制度和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


     (6)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 。


     (7)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


     (8)有權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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