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的動力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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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團作為一種適應社會化大生產要求的微觀經濟組織形式 ,其發展主要是通過在分工與專業化協作基礎上的大規模生產優越性實現的 。然而 ,要獲得大規模生產的優勢就必須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成員公司參與集團生產經營活動的積極性 。如何調動企業的積極性?企業的動力來自何方?如何協調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利益關系?如何增強集團的凝聚力?這些都是動力結構研究所要回答的問題 。企業和企業集團的動力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物質動力 ,主要體現為勞動成果的分配 ;二是精神動力 ,主要體現在企業或集團的凝聚力上 ,它能促使職工或成員企業產生一種積極的 、奮發向上的動力 。在單個企業 ,企業的動力結構旨在合理地處理所有者 、經營者 、勞動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和協調好企業與政府 、所在社區的利益關系 ,使各方的物質利益得到保障 ,同時提高企業的知名度 ,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這個要求對于企業集團內部各成員企業而言仍是動力結構合理化所要考慮的 。除此而外 ,企業集團作為一個整體 ,還有妥善處理集團成員間利益關系 ,即組織協調 ,以增強集團對其成員企業的凝聚力 、吸引力的要求 ,這就是企業集團動力結構中有別于單個企業的內容 。
如果企業集團內部是以資產聯系為紐帶形成的 ,其集團動力結構以資產聯合為基礎 ,結構清晰 ,利益分配關系明確 。對外各企業照章納稅 ;對內因實行“按股分利”不會引起內部利益分配紛爭 。對于集團中核心層企業 ,它能以少數資產去影響和控制更多的資產運作 ,除獲得投資收益外 ,還能通過擴大的經營決策權來爭取更大的投資回報 ,因而它對集團的生存與發展是十分關注與傾心的 。同樣 ,對于非核心層企業在集團內能獲得與其投資相對應的回報 ,而且可以借助核心企業的資金 、技術 、品牌 、市場占有份額的力量支撐 ,健全和強壯自身 ,因此它對集團的生存發展同樣具有很強的責任感 。不言而噴 ,在這樣企業集團內部 ,各成員間的利益關系易于協調 ,集團也具有很強的凝聚力 。
若企業集團還未達到以控 、持股關系為特征的資金紐帶聯系 ,則需要企業集團利用利益分配和組織引力協調和處理集團內部關系 。所謂利益分配協調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 ,合理分配集團利潤 。由于組建企業集團 ,使集團內部成員企業間由生產協作關系滋生出利益共享與分配關系 ,合理分配集團共享利益是集團動力結構的關鍵 。在我國企業集團的運作中,創造了“利潤二次分配法”和“級差收益分配法”對集團共享利益進行合理分配。在“利潤二次分配法”中 ,第一次利潤分配是成員企業在實際成本與目標成本(由集團內各成員協商制定)差額盈虧自負中實現 。第二次分配是對集團共同生產的員終產品實行銷售后利潤分成 ,分成的比例按各成員企業所生產的零部件(或半成品)在最終產品目標成本所占比例和實際產量而定。在“級差收益分配法”中 ,集團對因客觀因素所產生的投入等量勞動卻形成不同勞動生產率從而產生收益差別的成員企業的級差收益 ,采取區別對待 ,加以調節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一般對于圍成員企業主觀因素造成的級差收益不作調整 ;對因客觀因素造成的級差收益 ,集團通過制定內配價格時,根據客觀情況加以調整 ,使之趨于合理。
所謂組織協調 ,主要是通過以集團內部一個或數個資金 、技術力量雄厚 ,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為核心 ,形成強大的吸引力 ,使其他中小型企業環繞在它的周圍 ,從而使集團以自身的組織吸引力為基礎,對參與集團生產經營活動的成員企業進行關系調節,增強集團的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