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有利于提高宏觀調控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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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政府對國家經濟活動應采取間接 、宏觀調控方式 。由于受我國傳統經濟體制的影響和國有經濟成分比重大的特點 ,政府宏觀調控的對象數量十分龐大的 。而調控對象的幅度與調控有效性是相關的 ,一般來看 ,幅度大 ,管理的有效性就差 。這就是政府通常會運用壟斷經營 、專賣經營 、許可證經營等行政手段來進行直接調控的原因。企業集團的出現就為政府宏觀調控對象的減少提供了可能。在我國 ,一家大型企業集團 ,其成員多達幾十,甚至數百家,國外的大公司通過層級組織的產權控制或協議控制的企業可多達成百上千家 ,甚至更多 ,其可控制的企業數量可以和我國一個城市或一個行業所擁有的企業數量相比。在這種情況下 ,企業結構發生實質注變化 ,使得政府宏觀調控不必直接面對干干萬萬個企業 ,只須面對少量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接受政府宏觀調控政策 、市場信息后 ,通過企業集團內部產權鏈條和其他控制手段傳導政府宏觀調控信息 、政策導向 ,達到用行政手段難以達到的調控目的 。這樣 ,政府通過調控有限數量的集團公司 ,減少調控對象幅度.就可以提高政府宏觀調控的有效性了 。當然 ,宏觀調控的有效性最終依賴于市場機制的成熟與完善 ,但市場經濟國家 ,借助企業集團來提高政府宏觀調控有效性的事實和經驗是值得太阳成集团tyc234cc認真研究和借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