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經營母子結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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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結構是國內公司走向跨國公司時在組織方面的一種過渡形式。在這種組織結構中 ,母公司與于公司之間的關系為:國外子公司既對母公司保持相當大的經營上的獨立性 ,又保持直接接受母公司經理指令并向上報告的關系 。本世紀20年代,國際上不少跨國公司就采用這種形式。例如福特汽車公司就是這樣 。福特公司總部與屬下分部的關系十分松散 ,福特總公司只是通過派出巡回查賬員 、地區督查員對歐洲子公司進行訪問式檢查 ,傳遞指令 。
母子結構模式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母公司與子公司的聯系紐帶是母公司總經理與子公司總經理之間的個人關系。子公司總經理向母公司總經理個人負責。母公司總經理或其代理人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察訪的形式對于公司總經理進行監督 。
(2)在業務中 ,國外子公司在經營方面相對獨立 。母公司也沒有負責跨國經營的專門機構 。—般也只是在母公司下設出口部負責國外業務 。出口部與國外銷售子公司也只是一種松散關系 。
(3)在職能劃分上 ,母公司主要關注子公司的投資計劃和財務狀況 ,定期按股權收取紅利 。實際上母公司只是扮演控股公司的角色 。
母子結構的優缺點是十分明顯的 。其優點是:由于子公司的獨立性大 ,使子公司能靈活地根據東道國經營環境的特點來開展經營活動 ;母公司總經理與海外子公司之間不存在區域分部一類的中間層次,總經理可直接參與每個海外子公司戰略決策 ,從而使母公司與海外子公司之間在戰略目標和策略方面得到較好協調 ;公司領導權威與反應能力比較固定,使子公司職員不會受多頭領導 ,可以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組織運轉的高效性 ;由于結構簡潔明確 ,母公司與海外子公司之間的溝通聯系比較通暢 。缺點是:由于分散化決策 、分權式管理容易出現以下問題:首先限制公司整體在某一區域的業務發展 ;其次靠母公司總經理個人能力無法管理日益擴大的子公司規模 ;最后 ,由于母公司屬下缺乏專門的管理子公司的機構 ,因而對于整個公司的大政方針的判定和資源的優化配置缺乏全面把握 。
母子結構模式雖然產生較早 ,但在今天并沒失去其意義 ,關鍵是如何運用 。不少世界著名的跨國公司 ,如雀巢 、菲利浦 ,在很長時期都采用這種模式 。一般而言 ,母于結構適用以下情況:母公司經理和子公司經理來自同一家族 ,甚至同一家庭 ,家族式管理可以把母公司與子公司聚合起來 ;母公司與子公司規模都比較小,于公司的數目不多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距離近 ,且母公司對其子公司采取持股形式進行控制 ,各國之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甚高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間的協調受到多重限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