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8967367
當前位置:

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合并

瀏覽次數:67 時間:18-10-12 12:26

     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合并時 ,合并后存續的公司 ,或者因合并而設立的公司 ,必須是有限責任公司 。依我國《公司法》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并 ,應當由參加合并的各公司股東會議作出決議 ;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或機構決定 ;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書 ,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 ,末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 ,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時 ,合并各方的債權 、債務 ,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合并后 ,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 ,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解散的 ,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合并后 ,新設的公司應召開股東會 ,制定新的章程 。吸收合并的 ,應在公司章程上作一些修改 。

    合并各方在締結了合并協議后 ,應當立即向各方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并經有關部門審查后報政府授權部門批準 。經批準后 ,在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有關文件 ,分別對存續的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對新設公司申請設立登記.對解散公司申請注銷登記 。并在30日內向稅務機關分別申報辦理變更登記 、重新登記 、注銷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申請登記時必須提交有關文件 ,通常包括:

    (1)合并申請書 。

    (2)政府授權部門的批準文件。

    (3)合并各方股東會或其所有者同意合并的決議 。

    (4)合并協議。

    (5)經注冊會計師驗證的合并各方的各類財務報表及財務報告等 。

    (6)在辦理完上述手續后 ,必須對這次公司合并行為進行公告。

    至此 ,有限責任公司合并行為結束 。


cache
Processed in 0.026108 Second.
m 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