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公司組織機構及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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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般意義上講 ,組織是系統內的各要素按一定原則的結合。它是事物相互作用相互聯系的表現 ,是一種系統現象 ,有內在聯系的事物才有這種現象。公司作為一個社會經濟單位是一個內在要素密切聯系的能動的有機體 ,必然是一個“組織” 。各個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是公司外在形象的標志 。人們看到一個公司 ,首先接觸感知到的便是公司設置的一些機構組織 、接待人員的職務活動與權力范圍等等 。
在公司組織內 ,公司領導—方面是公司組織的構成要素 ,另一方面又是公司組織的代表 ;他一方面存在于公司組織之中 ,同時又相對凌駕于公司總體之上 ,是公司組織設計 、組織形成 、組織運行 、組織發展的行為主體 。公司領導者的這些組織活動 ,即是選擇 、確定并實施最佳的組織原則和組織形式的行為過程 ,是公司領導的重要職責。因而人們通常又把領導者稱為“組織者” 。作為組織者的公司領導不僅要負責確定公司組織機構及規章制度 ,還要負責操縱、控制這個機構的正常運行 ,以保證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這就是公司領導組織職責的完整內涵 。
公司領導組織職責的主要內容和任務是:
(1)按公司的使命和目標內容 ,分析與設定公司所有工作內容和業務活動量.一切該做的工作都要納入組織活動的范疇考慮 ,不能遺漏 。
(2)設計與確定公司組織結構形式,將既定的公司各項任務與工作內容 ,有序地分解到各層級 、各部門機構中,并授予相應的權力 ,建立責任、權力和利益相統一的機制。同時明確各層級各部門機構之間的關系 。
(3)設計 、確定公司各主要機構崗位職務 ,實行科學的職位分類.制定職位規范 。
(4)制定一套組織規則、工作紀律以及獎懲 、晉升、薪酬的規章制度 。
(5)確定各職位人員之間信息溝通的渠道和工作協調的方式 。
(6)組織機構的調整與完善。公司領導要不斷運用已有的組織資源去適應公司戰略的需要 。這種適應是一種復雜的動態調整過程 ,它要求公司在加強內部管理的同時 ,不斷地推出適應外部環境和戰略目標要求的有效組織結構 。
實踐表明 ,每一種組織結構都有其自身的優勢和弱點 ,在組織結構的調整中 ,任何一個公司都可以考慮同時兼有多種組織結構的特點,而不必局限于某一種固定的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作為實現公司戰略的手段 ,其本身無所謂優劣 ,關鍵在于如何運用 ,特別是如何發現他人所沒有發現的優點并加以合理的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