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資金占用計劃指標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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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資金是企業因商品購銷和勞務供應而發生結算關系所正常占用的資金 ,以及某些待處理的正常給算所占用的資金 。包括委托銀行收款 、應收款 、銀行存款 、預購定金 、待決應收款 、待處理損失等。
銀行存款由于其數額不很穩定 、占用不多 、影響很小 ,一般不確定其資金定額 。
待決應收款及待處理損失等正常結算資金占用,計劃中原則上不予考慮 。但對報告期已經發生而尚未處理的那部分占用,應考慮來取有力措施 ,積極清理,及時收回 ;那些在計劃期內確實難以處理的部分可列入計劃 ,但要在編表說明中予以提出,以便引起注意 ,盡快進行處理 。如果是為開拓市場開展的賒銷業務 ,則又當別論了 ,不過也要在控制和分折中加以考慮 。
1.委托銀行收款資金指標的確定
可根據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平均每天銷售額和平均在途天數確定 。計算公式是:
委托銀行收款資金=計劃期平均每日托收承付銷售款*(報告期平均委托銀行收款余額/報告期平均每日托收承付銷售額+計劃期在途天數變動因素)
上式和確定商品資金中按周轉天數推算其道理是一樣的 。計劃期托收承付銷售額也以用售價計算為宜 ;原因是:1.商業系統 ,商品發出 、辦理托收即已形成營業收入 ,可是貸款尚未回籠 ,還是用不成 。所以在核定結算資金時 ,應包括全部末收回的款項,以表示結算過程的實際占用 。2.根據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實現商品價值的純收入部分 ,屬于發生在前 、支付在后的 ,在到繳款(現為所得稅)期之前,企業可視同自有流動資金 ,列入財務計劃 。這樣 ,無論從資金占用或資金來源看 ,都應以售價核資 。
例9 該企業報告期預計托收承付銷售額為198萬元 ,預計平均委托銀行收款余額為3.3萬元 ;計劃期托收承付銷售額為144萬元 ,平均在途結算天數由于改善結算工作預測可縮短2天 ,則
計劃期委托銀行收款資金=144/360*)3.3/198/360-2)=1.6(萬元)
2.其他結算資金指標的確定
其他結算資金包括銷貨應收款及其他應收款 、業務周轉金 、預購定金等 。一般可按報告期這些資金對“其他結算銷售額”的比例預測計劃期變動因素而確定。計算公式是, 其他結算資金=計劃期其他結算銷售額*(報告期平均其他結算資金/報告期其他結算銷售額*100%+-計劃期變動因素)
例10 該企業報告期預計平均其他結算資金為0.5萬元,預計其他結算銷售額為100萬元 ;計劃期其他結算銷售額為160萬元 ,考慮改進結算工作,比率可下降0.25% ,則
計劃期其他結算資金=160*(0.5/100*100%-0.25%)=0.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