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金來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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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在管好用好流動資金的同時 ,還必須做好流動資金的籌集和供應工作,以免由于資金不足而影響業務的開展 ,或流動資金過剩而造成浪費。
商業企業流動資金來源 。經歷過由單一渠道供應 、即由國家財政全數撥給或由銀行全額信貸的所謂“單口供應方式” ,和同時內國家財政撥款與銀行貸款兩條渠道供應的所謂“雙口供應”的變遷。經濟體制改革要將流動資金的供應方式改為全額信貸 ,即使是國家拔給的流動資金也不能無償占用,企業要文付占用費 。這樣,對企業有一定的壓力 ,有利于企業加強經濟核算 ,增收節支 ,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
一 、自有流動資金的管理
自有流動資金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以自行支配 、長期使用 、毋須償還的那部分流動資金來源 ,主要包括國家流動資金 、企業流動資金,此外有的企業還包括社員股金、接收私股資金 、代管合作店組股金、代管合作店組公積金 、聯營單位流動資金投資等 。
對各項自有流動資金都應加強管理并合理使用 。首先應用來解決非商品定額資金的需要 ,然后以剩余部分解決商品資金的需要 。同時 ,企業應在保證商品流轉需要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節約非商品定額資金 ,騰出更多的自有流動資金用到商品資金上 ,以便減少銀行借款 ,節約利息支出,提高經濟效益 。
二 、銀行借款的管理
商業企業的流動資金大部分來自國家銀行借款 。對銀行借款的管理 ,是按流動資金管理原則和銀行信貸管理原則進行的 。
財會部門對銀行借款的管理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遵守國家銀行信貸原則,按計劃借入和使用:具有相應的商品物資保證并按期歸還借款 。
(2)根據財務計劃按季編報銀行借款計劃,經國家銀行審批后,按借款額度掌握使用 。可以把借款額度分解下達給各專業科組掌握使用 。對于超計劃借款必須向銀行辦理追加借款手續 ,經批報后方可使用 。
(3)按照銀行借款用途使用 ,如商品流轉借款只能用于商品流轉,不能用于基本建設和財政性支出 。
三 、企業內部形成流動資金的管理
商業企業內部形成流動資金 ,指占用應繳未繳利潤 、所得稅和其他各稅 、應付未費用等定額負債,亦稱視同自有流動資金,及以企業留利補充的自有流動資金 。財會部門對這部分資金的管理,要著重注意遵照財經紀律合理使用 ,不能拖欠或截留財政收入 ,也不能不合理占用其他企業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