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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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管理形式 ,指為有效地控制利潤 、加強利潤管理 、保證利潤計劃的實現而采取的組織措施 。
利潤管理的組織形式和管理方法,應根據企業的機構設置 、核算方法和經營特點確定 。但多年來的實踐證明 ,企業內部經營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相結合的分級管理是行之有效的良好形式 。這就是以財務部門為整個企業利潤管理的專門部門 ,由財務部門對企業利潤進行全面控制 ,并根據經營責任制的要求把利潤和其他經濟指標分解 、劃歸企業內部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管理 ;各部門 、各單位接受分配任務后 ,根據自己的職能權限和活動范圍 ,再把指標分解 、分配給它的下屬單位直至職工個人 。這樣 ,指標經過層層分解 ,既有集中統一的全面管理 ,又有各級各人的崗位責任 ,整個企業就會形成一個講求經濟效益的利潤管理體系 ,從而為進行利潤控制提供有利的條件 。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開展和政企分開的實現,行政領導將主要考慮有關方針 、政策等方向性問題 ,這樣財務主管部門的責任將會加重 。至于財會部門的職責權限 ,可根據企業具體情況確定 。財會部門在加強利潤管理的同時 ,要防止片面強調利潤 、強調企業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效益的傾向 ,象當前一些小百貨就因利薄 、不積極經營而出現短缺 ,當然作為營業小組或個人 ,也確有具體情況 。對此,財會部門除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外,應與行政領導取得聯系 ,及時解決有關政策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