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計方法之審計盤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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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盤點 。是指由審計人員親自到現場盤點實物以驗證庫存財產物資真實性的審計技術 。
直接盤點一般采用抽查法。由于抽查數量少,并由審計人員親自組織 ,可提高盤點結果的可靠性 。由于其花費時間少 ,故是審計盤點中采用的主要方法 。
2.會同盤點 ,或稱監督盤點 。是審計人員不親自動手點數 ,而在旁邊進行監督,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的審計技術 。
會同盤點的優點是盤點結果較為可靠 ,可避免重復勞動 ,提高工作效率 ,但也因審計人力有限,不能同時參與不同單位的盤點,故其應用范圍受一定限制 。
3.突擊性盤點 。是指對某些流動性大 ,且舞弊行為易掩蓋的資產(如現金、有價證券等),為防止經辦人員掩蓋舞弊行為,而在事先不通知被審單位的情況下進行的盤點 。與突擊性盤點相對應的是預告性盤點 。
在財務審計過程中 ,大多采用預告性盤點 ,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才采用突擊性盤點 。因為突擊性盤點會使被審單位產生不被信任的感覺 ,從而影響其對審計工作的配合 ,因此,應根據不同情況 ,慎用突擊性盤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