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常見弊錯及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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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的常見弊錯
由于增值稅與消費稅的計稅基礎相同 ,故前述增值稅的常見弊錯 ,許多都會出現于消費稅納稅中 。常見的有:
1.價外費用不計入銷售額 。
2.將自產應稅產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和非生產項目時 ,不申報繳納消費稅 。
3.將應稅銷售收入以包裝物等名義肢解 ,又不將包裝物銷售款計繳消費稅 。
4.少計算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壓低其價格 ,達到少繳消費稅的目的 。
5.利用發票摘要欄,將高稅率產品的銷售開成低稅率產品 ,以此少交消費稅 。
消費稅的審計方法
1.消費稅納稅環節審計 。①納稅人生產銷售的應稅消費品 ,由生產者銷售時納稅 。審計時 ,應注意以上生產銷售的消費品 ,是否未將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 、支付銷售回扣 、中介費 、獎勵及報酬等計入應稅銷售額中 。這可結合有關憑證查明;②審計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非應稅項目的 ,是否申報了消費稅 。因為按照規定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 ,用于連續生產產品 、并作為生產最終應稅消費品的直接材料 、構成最終產品實體的應稅消費品不納稅 。但是用于其它方面 ,如納稅人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和在建工程 、管理部門 、非生產機構 、提供勞務 ,以及用于饋贈 、贊助 、集資 、廣告 、樣品 、職工福利 、獎勵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 ,應于移送時納稅 。這可通過審閱會計分錄及銷售額復算來查明納稅是否正確 ;③查明委托加工的應稅費品 ,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貨時 ,是否代扣代繳了消費稅 ;④查明進口的應稅消費品 ,是否于進口報關時向海關申報納稅。這可與關稅審計結合進行 。
2.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銷售量審計 。①抽查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看全部價外費用包括包裝物銷售款是否都視同應稅銷售額一并入賬 ,計交了消費稅金 ;②審查從量計征消費稅的銷售數量計算是否正確 。按規定 ,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為應稅消費品的實際銷售數量 ;自產自用的 ,應是實際移送的數量 ;委托加工的 ,應是委托方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 ,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行征稅的數量。這可結合產品出入庫單和報關單等計算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