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收入審計的內容
瀏覽次數:86
時間:18-10-11 21:45
營業收入審計的主要內容是企業在營業收入的確認方面是否正確、合規 ,確定營業收入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其審查的具體內容是:
1.企業營業收入業務、收入管理和核算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健全和執行情況 。
2.銷售計劃和合同的執行情況 ,以及定期考核分析情況。
3.企業有無轉移 、隱匿 、截留收入 、偷漏稅現象 。
4.企業有無把自制產品 、半成品直接用于基本建設 、福利等部門 ,以及企業之間以物易物等應視同銷售行為而不作銷售收入處理的問題。
5.銷售折讓、銷貨退回的原因及真實性,賬務處理的合規性 。
6.產品銷售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核算不清 ,相互混淆的問題。
7.營業收入確認的真實性 、正確性、合規性 。
衡量企業營業收入是否正確 、合規的客觀標準 ,總的來說是企業是否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合理地確認營業收入 ,并將已確認的營業收入及時入賬 。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營業收入的具體標準 ,在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中有明確規定:
(1)企業一般應當在產品已經發出 、勞務已經提供 ,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 ,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產品的 ,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長期工程(包括勞務)合同,一般應當根據完工進度法或者按合同規定的其他方法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
(4)企業對外轉讓、銷售土地和商品房 ,應當在土地和商品房已經移交 ,已將發票結算單提交買方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
(5)企業在銷售中發生的銷貨退回 、銷售折讓 、銷售折扣等 ,應當沖減發生上述事實當期的營業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