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收兌 、配售業務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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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銀收兌業務審計
1.檢查收兌員收兌金銀時 ,是否逐件辨別真偽 ,鑒定成色。對于表面無法鑒定真偽和成色而需剪斷鑒定的 ,是否征得出售人的同意
2.檢查收兌金銀的處理手續是否按制度規定辦理 ,是否換人復核計價 。
3.檢查兌入金銀是否執行黃金按筆封包 、白銀按日并筆封包,銀元按百枚封包的規定。
4.檢查金銀封包是否由收兌員和復核員共同負責 ,填制封包票 ,注明件數 、成色 、毛重 、純重及封包日期 ,并簽名蓋章后交管庫員入庫 。入庫回執是否妥善保管 ,以備查對 。
5 。檢查金銀收兌業務中有無壓色 、壓價 、壓秤和擅自動用 、套取收兌金銀的違法行為。
(二)金銀配售業務審計
1.檢查金銀配售是否堅持合理配售原則 ,首先從支持生產出發 ,在不影響產品質量前提下,本著能少用盡量少供的原則 ;對用途不合理 ,產品積壓浪費的 ,是否收回已配售的金銀 ,促進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 ;對可用不用的是否從嚴控制或不予配售 。
2.檢查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金銀配售的。“三查”制度,即:配前調查 、配時審查,配后檢查 ,防止浪費金銀和違反《金銀管理條例》的事件發生 。
3.檢查是否配合企業共同遵守節約使用的原則,降低耗用定額 ,搞好“三廢”回收。發現節約使用金銀的先進工藝和企業是否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總結 ,交流推廣。
4.檢查有無利用配售金銀的職權 ,謀取個人和小集團私利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