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匯款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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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匯款業務包括匯出國外匯款及國外匯入匯款 。本項業務的審計 ,是以中國銀行制定的國外匯款業務核算手續 、各項規定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政策為依據 ,通過對匯款業務的核算手續 ,日常操作規程以及國家外匯管理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的審計 ,以達到促進有關部門提高服務質量 ,加強對國外匯款的管理 ,防止錯弊 ,保障客戶和銀行的資金安全 。
一 、匯出國外匯款審計
匯出國外匯款是指匯出行根據匯款人的委托 ,按照匯款人的要求 ,使用不同的方式(包括電匯、信匯 、票匯)委托海外聯行或代理行以及國內聯行將一定的金額款項付給指定收款人的業務 。對該項業務的審計主要從匯出匯款的基本規定 、柜臺業務處理的操作規程和帳務處理手續等方面進行 。
二 、國外匯入匯款審計
國外匯入匯款是指在國外的機關 、團體 、企業、個人以及海外華僑委托當地銀行或海外聯行 、代理行 ,將其資金匯到我國境內.目前匯入匯款大體分為貿易、非貿易和僑匯等。匯款方式以電 、信 、票匯方式為主 ,委托境內的“中國銀行”解付 。這里事要介紹非貿易和僑匯等匯入匯款業務的審計 。
解付匯款基本規定審計
1.解村信匯 、電匯時 ,是否做到核對簽字 、密押 ;是否逐筆登記編縣 ,是否審核其內容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是否及時通知收款人領取匯款 ,有無不及時辦理解付手續的 ;是否驗明收款人身份證件.并要求收款人簽名或蓋章 。因特殊情況 ,收款人委托他人代領時 。是否由代領人同時出示委托人和代領人的證件 。
2.解付匯票時 ,是否查驗有無止付通知書或某些特殊約定,是否為有效匯票;頭寸已否收賬 ;貨幣和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 ;是否驗明取款人身份證件并要求持票人在匯票上背書 。有無發生遲解 、誤解 、重解的情況 。
3.國外匯入匯款的解付是否堅持做到匯款頭寸收妥后解付 ;在特殊情況下墊付是否經領導批準 。
三 、其他業務審計
(一)匯款查詢的審計
查詢工作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主動查詢 ,即匯出行對其匯出的匯款 ,長期沒有解付 ,不能銷帳 ,而主動向付款行去查詢 。詢問未解付的原因 ,并催其迅速解付;另一類是被動查淘,也就是收款人長期收不到款 ,由匯款人提出要求 ,要求匯出行查詢 。發生查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也是復雜的 。所以查詢工作是一項非常細致而要求較高的工作 。對于這項工作的審計 ,主要是看業務部門是否建立了定期查問和催解制度 ,經常進行催查 ,對長期不解的匯款 ,是否進行調查研究 ,找出原因 ;對于轉委下去的僑匯如長期不解,或者匯出行主動向我行查詢者,是否將遲解原因 ,及時詳細地回答匯出行 。
(二)退匯的審計
退匯的發生 ,來自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收款人拒收此筆匯款 ,由匯入行將原款退回 ;二是匯款人改變計劃 ,主動提出退匯 。對于退匯的審汁 ,應注意以下幾點:
1.業務人員是否嚴格審查申請退匯者的身份證件與匯款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相一致 ,對于企業 、事業單位的退匯 ,有無違反規定退取現金的現象 。
2.是否按照規定將電匯 、信匯的匯款回條和退匯申請書及票漢經匯款人背書后作為傳票的附件 。在辦理退匯過程中 ,是否經國外付款行確認后再辦理退匯手續 。
3.業務人員在辦理旅行信用證退匯時 ,是否將未用完的旅行信用證驗對無誤后 ,加蓋“注銷”戳記 ,并收回須留簽字證明書一并注銷作傳票附件 。
4.代售旅行支票辦理退匯時 ,是否要原簽字人在未兌取的旅行支票指定的簽字地方簽字 ,交由代售行隨附借記通知書寄委托代售行 。
5.對發出的匯款長期未銷帳 ,是否根據來往電程、郵程匡算時間主動向解付行查詢 ,有無未收妥加押電 ,只根據郵程匡算后辦理退匯的現象。
(三)票匯的掛失、止付 、補償的審計
匯票的掛失是指匯票郵寄過程中或其他原因丟失 ,匯款人或匯票持有人要求掛失止付 。對此 ,業務人員是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是否及時向國外付款行掛失止付,是否等國外付款行同意掛失止討辦理退匯后,再給予退匯或重新匯出;有無未經同意 ,先予辦理退江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