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8967367
當前位置:

進口貿易現匯結算審計

瀏覽次數:67 時間:18-10-11 21:24

    進口貿易現匯結算有匯款 、托收 、信用證和保證書方式。無論是采用何種結算方式 ,審計時均應審查在進口工作中是否遵守“堅持平等互利 ,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 ;是否堅決維護國家和銀行的對外信謄和權益 ,是否采用國際上通用的分慣做法 。

一 、匯出匯款方式的審計

    匯出匯款方式是進口貿易結算的一種輔助的結算方式 。主要是匯出進口訂金、小額和樣品進口貨款 、進口貨款尾差 、預付貨款”寄售以及履約保證金等 。審計時應注意審查匯出款項的性質 ,有無不符合匯出匯款規定范圍的款項江出 ;匯款手續是否完備 ,是否已經外管部門審批或提供貨卡和合同等 。審查匯出行是否及時將頭寸撥付匯入行,在匯入行沒有開支帳戶時 ,是否預先撥款給匯入行或指示匯入行于解付后索匯 。

二 、進口代收方式的審計

    進口代收是我國進口貿易結算中的一種輔助方式 。代收行只承擔償促進口商付款的義務,不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 。因此 ,審計對應抓住以下幾點:一是審查經辦人員是否認真檢查寄來的委托書及所附單據是否齊全 ,內容是否與委托書相符 。是否及時通知進口商辦理提示付款或承兌 。二是審查是否建立了進口代收登記簿制度 ,登記簿內容記載是否完整 、準確 。三是審查是否堅持了“付款項單”或“承兌交單‘的交單原則,在未完成付款手續或承兌手續的情況下,銀行是否掌握單據 ,保證貨物的所有權 。四是審查付款手續是否完備 ,有無外匯管理局的批匯文件和進口單位確認同意村款或承兌書,是否及時核銷外匯額度 ,有無重復付匯的情況。

cache
Processed in 0.030823 Second.
m www